新宁物流收关注函!第一大股东变更披露不合规
9月27日消息,深交所向新宁物流下发关注函,要求公司说明第一大股东变更已近半个月,截至目前仍
未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,并要求公司说明疑似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情况及立案调查进展。
新宁物流9月9日披露,公司第一大股东京东振越9月8日减持434.23万股,持股数量从4466.87万股降至
3560.6万股,持股比例降至7.97%。由此,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持股比例8.13%的曾卓。公告显示,此
次第一大股东变更不会导致新宁物流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,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状
态。
关注函指出,根据相关规定,曾卓应于上述股份变动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以公告,请曾
卓说明截至目前仍未编制及披露的原因。
根据新宁物流往期公告,公司子公司亿程信息关联方曾卓(亿程信息原法定代表人、时任董事长)、谭
平江(亿程信息时任董事、副总经理)疑似通过预付采购款的方式占用亿程信息5820万元资金。公司因
此事项还收到了广州市公安局出具的《立案告知书》。告知书显示,针对亿程信息被挪用资金案一案,
广州市公安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,需要追究刑事责任,且属于管辖范围,已对此进行立案侦查。对此
,关注函要求新宁物流说明,上述疑似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情况及立案调查进展。
与此同时,深交所指出,根据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相关规定,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
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,深交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(注:公司
无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,其向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,按照此规定执行)。关注函要求
新宁物流说明,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曾卓,公司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。深交所要求新宁
物流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,并于9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,同
时抄送监管部门。